收到“逮捕令”不要慌 明溪一外来务工女子险被骗

三明日报   2017-09-26 17:16

  “公安局”的恐吓电话,“检察院”的逮捕令,“法院”的传票……,一套诈骗犯为受害目标量身定制的“司法案件程序”让不少人惊慌失措,进而一步步陷进骗子设好的圈套。

  9月20日上午,来明溪务工的修女士就差点中招,幸好民警及时发现,阻止了修女士向对方汇款。

  9月20日上午10时许,明溪县城关派出所接到三明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的指令:一修姓女士疑似正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且修女士的电话一直在通话中,无法接通,请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核实。值班民警徐雯、赖健龙迅速查询到了修女士的暂住地,但修女士此时并未在家。经进一步走访,民警得知修女士可能在城区一宾馆处后,火速赶往了该宾馆,最终在宾馆前台找到了修女士。

  被“洗脑”后的修女士抱着孩子,面对来救助她的民警还将信将疑,以为之前发生的事都是真的。

  “你被骗了……”民警耐心地做起修女士的思想工作,讲解常见的诈骗案例,并宣传正确的法律法规程序。

  撤下心理防线的修女士这才对民警说出了实情。原来,9月18日,她就接到了一位自称是福建省公安厅的警官打来的电话,说修女士参与了拐卖妇女儿童案,所有犯罪所得共计200余万元都汇到修女士的银行账号上,要对修女士实施抓捕。

  “对方的口气好凶,说我怎么那么狠心,赚这种不义之财,要消除像我这样的社会毒瘤。他说话很快,我想解释下都马上被呵斥住了。”说起前日接到的电话,修女士仍面带惊恐。

  9月20日上午,修女士再次接到了来电显示为广州地区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自称是广州检察院的检察官,因修女士参与拐卖妇女儿童案,要对修女士执行逮捕,并向修女士的手机发送了电子“逮捕令”。

  “上面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都和我一模一样,还有广州检察院的公章,把我吓得半死。”修女士打开电子“逮捕令”后着实吓了一跳。

  但这次,对方给了修女士辩解的机会,修女士和对方解释说自己平日就在家带孩子,不可能参与拐卖妇女儿童。

  “他们后来说在我的银行账户里发现了赃款,可能是我的身份证被人冒用开了银行账户了,还让我用身份证去宾馆开个房间,证明我身份证在身边,也好为以后的开庭留个证据。”听到对方的建议后,修女士就赶忙到住处附近的一家宾馆开了个钟点房。

  “你银行卡里有多少钱,要赶紧转移到法院开的安全账户里,防止被盗走。”经过全套“洗脑”,修女士的惊慌由涉嫌参与案件转移到了自己银行资金的安全上了。

  正在电话里接受诈骗人员进一步“指导”的修女士,及时得到了民警的救助和阻止,没有遭受损失。

  办案民警提醒,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不会在电话里通知当事人转账,更不会传真逮捕令或发送电子“逮捕令”给当事人,无论假冒的逮捕令等各类文件有多逼真,市民都不要轻信。如有有人致电,要你登录所谓公安、检察院网址,查看通缉令;要你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要你卸载安全防护软件;要把你的电话转接到公安、检察院;要你新开银行账户、新办理U盾;要你把电脑显示屏蒙上黑布。这些都是诈骗伎俩。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可以主动向警方寻求帮助,千万不要转接到骗子给的电话中。(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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