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动员文明创城 三明为创城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明头条   2017-09-27 08:41

  九月山城,秋意渐浓。

  清晨漫步于市区江滨公园,沙溪河碧波如练,清风拂过,泛起层层细浪;岸边,晨练的人们正舒展着筋骨;在建的公共自行车道,让人们看到城市交通出行的新选择;公园里的成语浮雕墙前,爷爷正给孩子讲着代代相传的故事;一旁的雕塑作品《言传》静静伫立,母亲拉着孩子的手,仿佛也在讲述着这座城里的文明故事……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文明城市的成果,正是人民美好生活的真实体现。作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三明高起点、新出发,全市上下奋力续写文明的新篇章。

常态长效 文明城市创建的追求

  新市北路,市区交通主干道之一。老林的铝合金制品店就在这条路上。以前,他家的店可没少让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感到头疼。铝合金制作需要场地,他家店面门口近20平方米的空地就成了“天然”的加工场所。

  “以前是我们来了他就收,老打‘游击战’。可我们也不能时时守在他家店里,有时候我们刚走一会,这个门前‘加工厂’就又开业了。”城管工作人员也很无奈。

  不过,他们现在有了“尚方宝剑”。今年3月1日,《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这是三明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加工生产……如违反这一条款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不敢再在店门口加工了,会被处罚,谁不怕?”老林说。

  据统计,今年3至8月,根据《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共办理案件746件,行政处罚合计183.16万元。其中,梅列、三元两区办理案件187件,行政处罚合计115.8万元。

  一部良法,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一套好的机制,胜过千百次运动式治理。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发祥地,三明选择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出台“首法”,既体现了三明特色,也进一步为我市创造整洁、优美、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在三明,法治正成为塑造城市文明的刚性力量。

  今年3月1日,《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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