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经济开发区发展高地 岂容“群蛀”肆虐
利益均沾,班子成员受“感召”
1958年出生的陈国森曾先后在街道、团区委、区文明办、区规划建设局等单位工作过,他在同事、领导眼中是一位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由于工作突出,陈国森2007年被任命为三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随着职务的提升,陈国森的朋友圈越来越广,他与园区的企业老板们交往愈发密切,心态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每逢节日前后,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家里,无论是1000元还是数万元的红包,企业老板给陈国森的“小意思”,他一律笑纳。
熟悉陈国森的人,都知道他讲“哥们儿义气”。从企业老板那里得到的好处,陈国森并没有独吞,而是等额分给了班子成员或者给下属发放一些“福利”,企图通过利益均沾,拉拢管委会班子成员。有一次,陈国森为企业老板协调办理相关土地用地审批手续时,收受企业老板张某某80万元,并将款项等额分给了刘贤华、尤向荣等班子成员。
陈国森这样的“做派”使他在单位积攒了很高的威望,班子成员都私下称呼陈国森为“老大”。
2009年至2011年,陈国森伙同刘贤华、尤向荣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土地出让金出借、返还,筹建手续办理,资金支持等方面为园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98万元。事发后,刘贤华在忏悔书中写道:“人最可怕的就是忘记了自己的信仰,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没有定性,没有坚持原则。跟风、随波使自己放松了警惕,起码做人做事的原则都丧失了,贪婪之心不可有啊!”
沆瀣一气,权力成为敛财工具
在基层摸爬滚打多年的陈国森法纪意识淡漠,认为为企业主做些协调服务工作,收取点“劳务费”无可厚非。想钱、贪钱,加上自己接触的全是有钱的老板,思想上更是围着钱转了,全然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操守。即使是十八大以后,陈国森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并向班子成员灌输“金钱至上”的错误理念,以致后来,管委会班子沆瀣一气,用手中的权力作为兑换利益的筹码,“谁给好处给谁办事”。
2010年春节前,尤向荣在其办公室收受园区企业负责人王某某送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500元;2013年春节前,某设计院工程师吴某某到尤向荣家中送上现金人民币3000元,以便今后继续得到关照、及时拿到设计费……从接受一把手给的“甜头”,到自己也收受好处,尤向荣的防线也逐步坍塌。
“对不良风气和陋习没有了感觉,潜移默化地认为这些是很正常、很平常的事,自己慢慢地就对收礼送礼这种腐败行为失去了戒心,失去了应有的抵制能力,以致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发后,尤向荣悔恨不已。
“心莫贪、手莫伸,心贪、手伸,毁一生。” 陈国森、刘贤华、尤向荣等人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亲商”“扶商”错位,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陈国森等人将民主集中制视为摆设,把手中的权力当做敛财的工具,是部门权力利益化的最好例证。”三元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郑碧云表示,经济开发区是发展高地,绝不容许“群蛀”肆虐,要以“阳光化”的原则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破除“潜规则”,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作者:邓晶晶 叶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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