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强拆血案事件背后:违规以租代征两次被批
“两年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地方镇东固社区绿化整体效果图。
村民潘传国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房子被拆以后要做什么,“听说是开发楼盘”。
前述《地方镇东固社区拆迁安置方案》中写道,此次拆迁是为了“加快推进东固社区建设,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村民杨金平接到的一份《拆迁通知书》中称,拆迁他的房屋是因为“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对东固旧村及资红路进行改造,建设新社区”。
而在建设新社区方面,地方镇雄心万丈。
《临沂日报》刊发的一篇关于东固社区第一书记刘振华的新闻稿,题目便是《两年任期内建成万人大社区》。
新闻稿引述刘振华的话称,东固社区要按照万人大社区来打造,打造“一厅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园一场所”的综合服务中心,且要让老百姓在两年内就看到大社区建设的雏形。
根据新闻稿,东固社区是整合前东固、后东固、西东固3个行政村和杨家岭、华家岭两个自然村形成的镇驻地社区。
在临沂市规划局的官方网站上,《地方镇总体规划(2012-2030)》后边被标注着“省级示范镇一等奖”。根据规划,地方镇2015年镇域总人口11万人,城镇化水平50.0%;2020年镇域总人口12.5万人,城镇化水平56.7%;2030年镇域总人口14万人,城镇化水平71.4%。
镇区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片”的布局结构,三片是指以铁路、河流自然分割形成的三个片区:北部综合片区,以居住生活、公共服务为主;中部综合片区,以产业、生活居住为主;西南部工业片区。
从规划图上看,东固社区所处的位置,正在北部综合片区。规划图显示,未来的镇政府,将迁到东固社区。镇政府将要搬迁的地方,现在是前东固村的耕地。
换言之,这就是在山东许多农村正在大面积铺开的“农民上楼”、“农村社区化”浪潮。
《中国青年报》在2011年曾报道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曲相霏在山东走访调查日照市、诸城市的9个基层村镇及社区:“还没有碰到不被抱怨的农民上楼、重建”。
两次被党报曝光
在山东平度征地拆迁中出现的“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同样出现在了地方镇。巧合的是,两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同样有村民被烧死。
东固社区的建设现场如今依然一片忙碌,几栋高楼突兀地耸立在一片农田中。在建筑工地的门口,上面写着“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地方镇小学项目部”。
在不远处,同样为山东冠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方老年公寓项目已经主体完工。
而这些项目所在的耕地,大多是前东固村村委会从村民手里租赁而来,部分村民甚至称是强行无偿占用。
村民杨为方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显示,土地租赁年限从2012年12月10日到2029年12月31日,土地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1000元,分三期付款。合同上并未写明租赁之后的土地用途,只提了一句“为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如果合同到期了,这里全建好楼了,我们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要回来还能种吗?”一位村民质疑。
村民杨庆国的耕地在今年春天变成了一栋高楼。他称,自己并未签过任何征地合同,也未同意任何人租用或占用自己的耕地。“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占了我的地,没有说法,没有赔偿。”
据统计,至少有31户村民共计约50.39亩耕地被租赁或占用。
实际上,早在2013年,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即刊文质疑地方镇政府“以租代征”。稿件见报后,地方镇党委政府随即表态,该地块将“经营金银花等高效生态农业,不搞建筑”。
但到了2014年6月,《大众日报》调查发现工程仍在建设,再度刊文质疑。当时一并刊发的记者手记中,记者质问:“若征地,就按国家征地标准给补偿;若流转,就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可在平邑县地方镇前东固村,用着土地流转的方式,以土地流转的价格,获取了村民耕种多年的口粮田。然后再‘倒包'(按合同性质所言),再进行项目建设。实际上的征地,却不付出相应的补偿。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官方通报及新闻报道中亦有用“东崮社区”,文中统一用“东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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