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国大法官审什么案?揭秘大法官职责范围

南方周末   2014-04-03 17:14

  编者按

  12年前,中国首批大法官诞生,法官职业化改革全面启动。大法官群体的出现,寄托了公众对于中国职业法官的想象与期待:他们首先是“法官”,而不是“官”;他们身着黑色法袍,稳坐审判席上,敲响法槌,写下判决书。

  从《法官法》到最高法院文件,都强调大法官的审判职责。然而,在公众视野中,亲自审案的大法官越来越少。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公开可查资料发现,卸任及现任的110多名大法官中,仅能找出11位大法官亲自开庭的记录(特别说明:因条件所限,本文数据均为不完全统计)。

  大法官是法官职业化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的检验标尺。本应为法官楷模的大法官极少审案甚至从不审案的奇怪现象,凸显了深入推进法院去行政化、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紧迫性。中央政法委书记撰文强调、最高法院郑重承诺—大法官回到审判庭,我们拭目以待。

  多数能审案的大法官:懂法律,有经验。由于法官等级与行政职务挂钩,没学过法律、没审判经验,但因当上法院院长“自动”成为大法官的案例并不鲜见。

  “大法官不审案,是因为管别的法官去了。”某位大法官从事了大量行政管理工作,如参加开学典礼、观看离退休干部美术展,唯独没有亲自主持庭审的记录。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3Q案”一审判决由广东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大法官奚晓明签署的终审判决书,不再有审判委员会的影子。

  时隔6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再次坐上审判席。

  2014年2月24日下午,“3Q大战”终审宣判:360败诉。

  此案于2013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庭,地点设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审判长是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奚晓明。

  最高法院大法官上一次主持庭审,要回到2007年,同样选在12月4日,在最高法院第三法庭,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主审了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

  自2002年3月首次评定、晋升大法官,12年以来,中国产生了3位首席大法官和110多位大法官。南方周末记者据公开可查的资料统计,至少有11位大法官曾亲自主持16个(次)案件庭审,多于此前媒体所报道的5位。

  迄今没有首席大法官和一级大法官留下审案记录。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最高法院和多个高级法院法官,但未能获取更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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