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少年因同名背负罪名10年 当年案犯进入律所工作

2014-01-29 11: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0

  “如果公安局的人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可能犯错,那法院为什么不能仔细审核信息?”

  然而在这个总是谨小慎微的家庭,“不速之客”只是潜伏起来,并未离开。它随着2007年的一个电话再次显形。

  那本是一个喜庆的年份。从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的夏添,终于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一家通讯公司录入单据。北京奥运会将在次年召开,全国上下都在为此做准备。但夏家的白色电话机突然又响了,唐小琳这才知道,稀里糊涂地,夏添也进入为奥运“准备”的行列——因为曾经的“犯罪信息”,他成了派出所的重点监控人员。

  放下电话,唐小琳直奔派出所。那里的人告诉她,这份监控名单是从法院来的。而从法院,她却只得到一个并不明确的解释:“这可能是卷宗里的东西没有改彻底。”

  这让唐小琳想不明白,既然当年已经发现错误,为什么不能改彻底?她认为,既然当年自己的丈夫亲眼看见派出所的文件被改正,那这些遗留在法院卷宗里的痕迹就是让错误卷土重来的唯一原因。

  如今当中国青年报记者带着唐小琳当年的疑惑,来到蜀山区法院时,副院长朱加强说,法院的判决书没有上网,因此,当年发现错误并从宁国路派出所撤回判决书以后,“法院的工作就完成了”。

  “也就是说,没有必要修改判决书?”记者问。

  “对。”朱加强回答。

  “如果2003年法院对卷宗里的判决书做了修改,是否可能避免后续的错误出现?”记者又问。

  朱加强表示,这两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至于2007年的监控名单来自哪里,他的解释是“法院并没有给公安送过名单”,“可能是政法委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名单,公安机关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制成的”。而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则告诉记者,是“其他相关部门下发了一批前科人员名单,其中仍有未更改的夏添错误判决信息”。

  无论如何,在2007年,让法院彻底改正错误是唐小琳唯一的要求。

  “如果公安局的人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可能犯错,那法院为什么不能仔细审核信息?”唐小琳说,从这时,她开始怀疑这里边会不会有“猫儿腻”。为此,她还给当地纪委的网站写了一封信。

  对此,朱加强解释,在当年的案件中,庭前审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对身份信息提出异议,而公安机关提供的又是具有效力的户籍信息,因此成了判决书生成的主要依据。

  事实上,2003年时,站在法庭上的夏添已经意识到错误,并且提了出来。但是,朱加强告诉记者,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处于“居中裁决”的角色,只以事实为依据,而不偏信任何一方的意见。由于夏添提出异议是在抗辩阶段,而且没有提供身份证明,所以法庭并未采信,只在判决书上留下一行“被告人夏添辩称,起诉书指控其出生日期有误,应为1983年10月3日”的记录。

  对此,没学过法律的唐小琳想不明白,当事人都提出异议,为什么还是改变不了现实。

  “你们对我儿子一直监控,是不是让另一个夏添就失去监控?”唐小琳也曾当面向法官提出质疑。

  当事法官向她保证,另一个夏添并没有“失去监控”。这时的他,已经从合肥学院毕业,在连续考了两年之后,在这一年考取了“一所国内顶级高校的法学院研究生”,并“在这所百年名校里取得了一等奖学金”。

  从法官那里听到另一个夏添的消息后,唐小琳记得自己第一反应是高兴,“浪子回头了啊”。她还暗自庆幸2003年的时候没有揪着那次错误不放,要是万一把事情弄大,“那个孩子就完了”。

  让唐小琳看到希望的是,在接下来的半个月,当事法官几乎天天来自己的单位赔礼道歉,“像上班一样”。唐小琳这次又差一点心软,但最终还是忍住了。虽然法官说口头道歉,承诺一定会改,但唐小琳还是坚持要求,一定要出具书面材料。最终,她得到了一个盖着蜀山区人民法院公章的“说明并予郑重道歉”,以及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改正裁定书”。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9岁留守男童自杀后三天 父亲不让尸体葬进祖坟
下一条:李娜冷淡接领80万政府奖励 网友:热脸贴了冷屁股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