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干部单位内被铐走 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人
2013-12-23 15:32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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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了人,并撤销了网上的通缉信息。昨天,发布通缉信息的辽宁警方来到被错抓者的单位正式道歉,并为错抓者恢复名誉。
这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11月24日,在湖南耒阳西站买票的刘丽(化名)因“涉嫌盗窃”突然被警方带走。在湖南被拘12天,又转至青海接受调查。
虽然事后警方都就误抓事件表示道歉并进行了赔偿,但对当事者的影响,却是难以抹除的。
专家表示,网络通缉令,是警方办案的一种手段,但是在发布通缉令之前,警方应进行必要的摸排工作,以免再发生类似事故。
“被通缉者”说 政府干部成“刑拘在逃通缉犯”
12月19日上午,几名便衣警察来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抓捕一个刚刚被列为“刑拘在逃”的通缉犯,这名通缉犯是恒山区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的主任宋东民。
“我当时正在领导办公室里汇报工作,进来了三个警察,他们问:‘谁叫宋东民?’”宋东民回忆当时的情景说,“我当时就回答了一句:‘我是宋东民。’三个警察亮了一下证件,随后拿出了一张《通缉令》告诉我,我已经被警方通缉,要求带走我。”
宋东民告诉记者,当时警察说他在辽宁省盖州市诈骗了别人钱,但他从来就没去过辽宁的盖州。
尽管宋东民一再声称自己什么都没干,但还是被当场戴上了手铐,由警察押出了政府大楼。
“走廊里都是听到消息的同事,警察就押着戴着手铐的我走出大楼,到大楼外,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全楼几乎所有的窗户上都趴满了看热闹的同事。”宋东民描述当时的情景。
12月19日下午,宋东民被从鸡西市带到了哈尔滨市,并在那里接受警方的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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