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干部单位内被铐走 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人
2013-12-23 15:32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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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讲述 丢失的驾驶证惹的祸
12月21日,《法制晚报》记者在哈尔滨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见到了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的两名警察。
其中一名是负责该案件的盖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树涛,他告诉法晚记者,2012年9月,一名货车司机来到盖州市的一家货运站,以宋东民的名义与货运站签订了运输1140箱葡萄的合同,当时那个司机拿的就是宋东民的驾驶证等证件。
合同签订后,那名司机拉着价值16万的葡萄从此消失,根据警方调查,那个货车的牌照是套牌的。
警方无法从车牌找到诈骗葡萄的犯罪嫌疑人,就通过签订合同时留下的宋东民的驾驶证来找人,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对宋东民的通缉令。
赵树涛说:“我们工作失误,当时哪怕我们到黑龙江鸡西来调查一下,也不会出现今天这个局面。”
当被问及是谁签发的上网通缉的手续时,赵树涛表示,是盖州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领导。
最后,赵树涛表示,盖州警方已经把宋东民的网上通缉信息撤掉了,并且他们还将亲自到鸡西市恒山区政府,为宋东民恢复名誉。
最新进展 辽宁警方登门道歉
12月22日上午,两名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的警察来到宋东民的单位,正式向宋东民道歉,并以书面的形式证实了宋东民的清白。
宋东民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当地警方代表以及律师应邀在场,详细了解了这次错误通缉的来龙去脉。
辽宁警方正式道歉之后,还书面向宋东民本人进行了道歉,并在道歉材料里明确证实宋东民不是警方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
记者还了解到,辽宁警方向宋东民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金,用以赔偿宋东民的精神损失以及交通、住宿等费用。
宋东民在接受警方道歉后对《法制晚报》说:“哪怕辽宁警方在上网通缉我之前,能先派人到我们单位来调查一下,都不会造成今天这种尴尬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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