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取消外地买房提取等多项证明材料

法制晚报   2018-04-24 17:42

­  申请人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记载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结婚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提取。

­  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提供原所在单位或社保部门为其开具的“离退休收入证明”,提交本人申请时当月或上一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原件,作为计算借款申请人月收入依据。

­  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的,不再提供所在单位为其开具的“工资收入降低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提交本人近3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原件办理贷款延期。

­  配偶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需合并计算家庭月收入(或原在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缴存,申请认可其原缴存记录)的,不再提供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及缴存明细”,由审核人员通过系统查询缴存记录予以办理。

­  转业人员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达不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缴存的时限,不用提供其原所在部队为其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只需提供本人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作为申请材料。

­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者 罗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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