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拐卖妇女案告破:团伙按股份制非法团购“越南新娘”
法制日报 2017-07-15 08:36
买家如此,卖家亦如此。现身的很多云南卖家,大多都没有名字,往往就一个代号。此外,为沟通方便,参与买卖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借助现代化的网络通讯手段。
“这些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很强,他们之间经常互相串通,试图逃避公安机关追查和打击。”田军告诉记者。
“买方”将一律被追究刑责
如今,曾某华懊悔不已。当初为了给儿子买娶媳妇,曾某华不仅花尽了家中积蓄,而且还向别人借了钱。直到警察来到家里,曾某华这时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和家人已经触犯了刑法。
对于拐卖者来说,法律的制裁必不可少,而收买被拐妇女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再仅限于人财两空,还将加上定罪判刑的处罚。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我国刑法原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被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中,有多户家庭参与买娶了“越南新娘”。记者梳理发现,买娶“越南新娘”者,多数以农村大龄青年为主。为买娶“越南新娘”,他们往往花费数万元。但买娶“越南新娘”,一方面有可能涉及拐卖,触及法律所禁止的跨国人口贩运的“红线”;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涉及婚姻诈骗,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几经波折,2017年中国农历“小年”这天,首批12位“越南新娘”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在她们身后,一条绵延的法律“红线”正护佑着她们平安到家。
记者 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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