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与扰民冲突频现 民众:有关部门别光支持不管理
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1日,由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老年体协主办的市首届老年人广场舞大赛启动。喜欢广场舞的中老年团体均可组队参赛,将从海选中产生100支队伍进入复赛。组织方称,此次大赛无论是比赛规模、比赛周期还是奖金额度,都创下了郑州市同类赛事之最。
“政府部门不能只支持不管理。”张女士说,她认为广场舞噪音污染归环保部门管理。她拨打环保热线12369后,接线员让她到公安机关投诉。打110报警后,民警问问情况又走了。她只好打市长热线投诉,但也没等到政府部门对此进行治理。
“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属于自娱自乐而非经营行为,不在我们管理范围内。”郑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说。
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天阔认为,广场舞属于一种娱乐活动,跳舞者有义务保证其他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如果跳舞者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设备,干扰了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可以进行相应处罚。
记者查阅《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发现,人为制造的生活噪声干扰人们正常生活的,比如广场高音喇叭、夜市经营、娱乐场所的音响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等,应由公安部门查处,生产噪音应由市级环保部门或者区级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对于文化娱乐经营和商业活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环保部门也有法定权力进行查处。如有广场音乐噪音影响休息,市民可拨打110投诉。
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法学院院长高瑛玮看来,广场舞是群众性自发活动,应该由民间社会组织实现自治,而诉诸法律,或片面放大负面影响只会使矛盾更激化。
寻求广场舞的规范化管理
6月1日发布的《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透露,环境噪声投诉占了环境投诉的近半数,已成为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而广场舞等其他类噪声投诉占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