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约车第一案:接单送客被罚两万 法院判处罚违法

云南网   2017-01-05 17:21

­  昆明女司机谭某,通过“滴滴”网约车平台接单送乘客时,被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稽查人员当场逮住,暂扣车辆,罚款两万元。谭女士不服,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她的行政处罚。1月5日上午,云南网约车维权第一案在昆明市呈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昆明交运局对谭女士所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滴滴司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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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滴滴被罚两万女司机不服

­  43岁的谭女士,有一辆海马牌轿车,她通过滴滴网约车平台,注册成为一名滴滴快车司机。

­  2016年5月11日上午,她接到平台指派的单子,送乘客到西北部客运站,快到时,车辆被交通稽查人员拦下,依据手机上的滴滴接单记录,她的车被暂扣。

­  5月18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谭女士非法营运,并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罚款两万元。当天,谭女士就缴了罚款,领出了车。但她不服气。

­  “我拉客,稽查人员咋个知道的?那么多车都不查,偏偏就拦截了我的车?”谭女士认为,有钓鱼执法的嫌疑。此外,不罚滴滴公司而只罚她,也很奇怪。

­  谭女士在缴纳罚款之后,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这也成为云南省第一起因滴滴快车而引发的维权诉讼。

­  2016年8月17日,昆明市呈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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