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约车实施解读:司机持两证 平台缴纳多种保险
网约车平台
严保人安全 需缴纳多类保险
作为乘客与司机之间的“信息提供者”,网约车平台作用巨大。与当下的网约车平台现状相比,《实施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向乘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针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同时还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组织或帮助他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并要求接入平台运营的车辆,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同时,平台公司应当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协议的平台公司应当为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减轻或者豁免平台公司应当向乘客承担的承运人责任。
此外,《实施细则》还在保证乘客信息安全提出严格要求。《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除配合国家机关行使监督检查权或刑事侦查权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业务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且不得利用平台发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传播、与业务无关的各类信息;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依法处置。
乘客
涨价在即 可获出租车专用发票
与普通乘客关系最密切的当属网约车价格变化。《实施细则》规定,北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出具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有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由市发改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可以预见的是,网约车价格未来将与公共交通、出租车形成服务和价格上的差异化,同时伴随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强化监管,部分网约车平台价格战的场景不再。
北京商报记者 孙麒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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