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诉e租宝 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回顾
新华社、中国青年网 2016-12-1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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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e租宝平台吸收的资金,其实是由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宁随意支配的。其中相当一部分被丁宁等公司高管大肆挥霍。
记者:在公司里谁有权来调动个资金?
犯罪嫌疑人丁宁:我有权力,就是我打电话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再通知出纳。
记者:你个人大概使用了多少钱?
丁宁:总共十五个亿左右。
记者:你使用的这些十五个亿都来自e租宝?
丁宁:基本上都是。
解说:丁宁说,自己曾经从e租宝的投资款里拿出5.5亿元赠送给e租宝的联合创始人,也就是钰诚集团二号人物张敏。
丁宁:就是前后分两次,转了5.5亿给张敏。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给张敏那么多钱呢?
丁宁:当时就是出于私人关系。
解说:除此之外,丁宁还动用大量e租宝的投资款为张敏购置房产、汽车、珠宝等。
犯罪嫌疑人张敏:就是他(丁宁)送我一个宾利车,然后在我到e租宝来之后,他就是给配了一辆奥迪A8,同时他之后又给了一个就是阿尔法的丰田商务车给我使用。然后在新加坡,他给买了一套圣淘沙的房子,大概价值1.3个亿人民,同时在新加坡也配了一辆奔驰的车,价值100多万,这些他都记到我名下。
解说:据警方调查,丁宁钰诚集团发放的薪水也高得惊人。
张敏:刚进去的时候是15万一个月,然后之后张到25万一个月,然后做了总裁之后和董事长之后,就是50万一个月。
丁宁:我是一个月100万。
记者:公司拿什么钱给你开这么高的月薪?
丁宁:互联网金融上面募集来的资金。
记者:就是e租宝?
丁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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