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竟是丈夫私生 兜兜转转被前夫“将”了一道

兰州晨报   2016-12-16 11:00

  “领养弃婴”竟是丈夫私生女      

  广州的橙女士一直以为是夫妻性格不合,才导致自己离婚,然而万万没想到,前夫在她眼皮底下出轨,并且以领养“弃婴”为名,将私生女交给她抚养,隐瞒长达5年。

  二十多年前,橙女士与男子黄某结为夫妻,两人育有一女名叫蓝蓝,生活平淡幸福。然而十年前的一天,有“爱心”的婆婆抱回家一名新生女婴,婆婆说,这是被她捡到的弃婴,要求儿子儿媳行善收养、视如己出。橙女士同意收养,并给女婴起名为黄青。

  直到2011年,橙女士准备生第二胎,但是黄某却瞒着橙女士拿着橙女士为生二胎办好的准生证为黄青上了户口,并由此导致橙女士无法生育第二胎。

  而且,小孩原用名“黄青”是橙女士起的,但黄某偷偷上户口时改为了黄紫。后来橙女士才知道这个名字是其亲生母亲所起。

  在橙女士看来,黄某时常无理取闹,挑起矛盾吵架,让双方觉得小两口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就这样,橙女士和黄某最终在2013年办理了离婚登记,结束了夫妻关系。

  然而,离婚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橙女士获悉这样的事实:黄某在10年前长期与女同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生下女孩(黄紫),这期间,该女同事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生子,因此女孩被以“弃婴”的身份,交给了橙女士抚养。

  在橙女士和黄某离婚后,那名女同事也离婚并与黄某结婚。于是,这两人重组了家庭,黄紫和亲妈生活在了一起,而橙女士的情敌又成了女儿蓝蓝的后妈。

  橙女士认为,黄某及其女同事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黄某不忠于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育有孩子。更恶劣的是黄某还伙同其家人欺骗橙女士抚养黄紫长达5年之久,橙女士用于黄紫的生活、教育等费用超过10万元。橙女士和黄某离婚时,橙女士考虑到给自己的亲生女儿蓝蓝一个保障,把所有房产都分割给了黄某,黄某也承诺将来的房子归蓝蓝。知道真相后,她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法庭,以求公道。

  近日,花都法院审结此案,支持原告部分诉求,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抚养费1.71万元。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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