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石块追砸运钞车被击毙 押运员开枪打人是否合法?
京华时报 2016-10-30 11:16
27日,男子黄某在东莞长安镇持石块追砸运钞车,遭押运员开枪射击后死亡。现场目击者称运钞车与黄某发生过交通摩擦,而当地政府和押运公司的情况通报对此只字未提。黄某到底为何追砸运钞车?如果目击者所说属实,那么,运钞车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纠纷,现场该如何处置?是否有权“扬长而去”?押运员开枪打人是否合法,直接击毙又是否涉嫌防卫过当?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据新华社
□事件
男子持石块追砸运钞车
10月27日中午12时左右,位于广东东莞长安镇乌沙环南路上,一声枪响后,黄某中枪倒地。急救车随后到场,宣布黄某抢救无效死亡。
目击者说,黄某曾用砖头追砸运钞车。
案发之后不久,长安镇政府对外发出通报称:12时06分许,110接报警称,在长安镇乌沙社区一辆押款车被一名男子用石头、水泥块等物砸坏玻璃。接报后,乌沙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黄某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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