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石块追砸运钞车被击毙 押运员开枪打人是否合法?
京华时报 2016-10-30 11:16
押运员有权开枪吗?
四种情况押运员有权开枪
随着运钞车此前与黄某发生过交通摩擦的消息传开,网民和法律人士热议押运员开枪将其打死是否涉嫌使用武力过度。
对此,法律和银行专业人士解释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押运员有权按规定使用枪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押运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押运过程中,如果遇到暴力侵袭、抢夺武器、劫持车辆等四种情形,押运人员有权开枪,非紧急情况下,应先口头或鸣枪警告。
如果黄某因为与运钞车的交通摩擦追砸运钞车,是否可判定并非上述的“紧急情况”。押运人员直接向其开枪,是否过当?
东莞骏安押运公司在通报中称:“护卫人员使用防暴枪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对此,部分网民质疑说:“鸣枪示警怎么会直接打中人?”认为押运员使用武力过度。
广州警方一位不愿具名的民警说,鸣枪示警一般理解为朝天空开枪,以此达到警示目的。
记者从东莞警方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押运员梁某明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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