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遇害父亲守尸:死因扑朔迷离 追凶18年仍未果
【男童遇害父亲守尸】18年前,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发生了一起儿童遇害案,案件至今未结,盛放死者的棺材一直放在案发现场,迟迟没有下葬。
那是一间废弃的农房,屋顶快要掉完,残破的墙根下,放着一口没上漆的棺材,王龙龙已在里面躺了18年。遇害那年,他刚6岁,直到今天,嫌疑人仍未全部落网。警方无法结案,遗体只能无限期地存放在案发现场。
多年来,父亲王伟不仅要替儿守尸,还要漫无目的地追凶,从29岁追到47岁,任何线索也没发现。当初被警方通缉的4个嫌疑人,有3人已回乡多年,因证据不足,他们已恢复自由。面对这一切,王伟称自己“认 了”。
王伟不能原谅自己。“我就是不行,让儿子白白死去。”王伟有时会碰到嫌疑人,那种尴尬与复杂的无力感最终沤烂在心里。常年追凶,使他总阴沉沉的,身边每件事物,都有可能触及到他的脆弱情绪。
浸染着死亡气息的农房,更是锁住了他一切希望。
柜子底下藏尸
“龙龙遇害前,连顿饱饭都没吃上。”想到这里,王伟眼角泛起泪花。
1998年腊月初二,河南叶县夏李乡张庄村。读学前班的王龙龙上午11点半放学回到家,王伟的妻子张荣有事没在家,门被紧锁。王龙龙跑到奶奶家要了一个馒头后,再次往家方向跑去。没人能说清他最后去了哪里。
当天,王伟因身体不适外出看病,病没看完,他觉得心里异常慌乱,5点多,骑着二八自行车提前回家了。妻子仍没回来,大门依然紧锁。王伟准备从邻居王某坡家中,翻墙回去。
“叔,你见龙龙没?”王某坡没有应答,匆匆返回家中。王伟又去了母亲家,母亲称,自中午见了孩子一次外,再没见到。
眼看天都要黑了,王伟决定报警。
他到离家最近的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五中队,向警方登记后,王伟又回去发动乡亲继续寻找。
晚上8点多,警方拿着一只红色儿童鞋,让王伟夫妇辨认,他们一下就认出是儿子的。这只鞋是侦查人员在王某坡家中找到的。同时,王某坡大儿子王某跃也不见了,大家都怀疑是他带走了王龙龙。
王伟从警察口中得知,已将王某坡扣押在中队办公室,有两名警察看管。“我要求见他时,警察又说人已经跑了。”王伟无法理解。
后来,王伟注意到,王某坡家的灯始终亮着,但一家四口全失踪了,家中洗好的红萝卜,还没来得及切。
王某坡举家外逃的信息,被当地警方证实。
王伟发动亲戚,找了一夜。寻找过程中,他妹妹的一个朋友差点被两个骑着摩托的人拿木棒抡到头部,庆幸的是,并没打中。两人弃车逃跑。至今,这个细节不知是否和王龙龙失踪有关。
第二天上午10点多,警方对王某坡家进行了搜查,开始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准备撤离时,他们看到王某坡家床前柜子下有新松动的土。将柜子挪开后,警察发现地上铺的砖也有松动迹象,将砖头扒开后,王龙龙的尸体出现在众人面前。
知道这个消息后,王伟整个人都瘫了,突然而来的噩耗让他不知所措。王伟告诉妻子:“孩子没有了,以后我们俩分开过。”在那个高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年代,对王伟一家来说,失去独子几乎失去了生活的所有意义。
他想去现场看看儿子,警察担心他受不了眼前惨状,便阻挡了。
按照村民推断,一个人较难完成杀人、埋尸、抬柜子掩藏。而且,叶县警方信息显示,王某跃患有精神疾病。
王伟说,法医对尸体进行了鉴定,但他没看到过报告,“真正死因,我现在也不知道,听说是被勒死的。”
不完整的证据链
不久后,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下发了协查通报。通报称,王某坡、王某跃、王某辉系父子三人,“将邻居一6岁小男孩骗至家中害死,后外逃。各级公安机关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若发现这三人,请予扣留,并与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五中队王自学、李建云联系”。警方还在协查通报上附了三人的免冠照片。王伟说,一起潜逃的,还有王某坡的妻子吴某。但她没有出现在通报上。
至于杀人动机,不少村民反映,有个风水先生对王某辉说,“你哥(指王某跃)有邪病,如果不治,来年将有灾祸发生。”自那天起,王某坡便开始请“神汉”为王某跃“治病”。
王伟自称还见过一次“神汉”,并听到他对王某坡说:“这病得找人替,没有人替,治不好。”彼时,王伟并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不久后,儿子被害。
王伟用王某坡家里存放的棺材板做了一口棺材,“警方告诉我,案件没告破,案发现场必须封存,棺材不能入土。”王伟说。原本以为案件很快告破,但等待数月后,丝毫没有进展。放在王某坡家案发现场的棺材,也迟迟没有下葬。
2001年农历九月,王某坡与王某辉在南京落网,后被押解回叶县看守所。但王某跃至今没有音讯。得知此消息时,王伟赶紧去了公安局,“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朱队长告诉我,就凭王某坡藏尸一事,他就出不去。”王伟以为儿子终于能入土为安了。但之后,他从警方那里得知,叶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坡、王某辉不予批捕。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辗转找到了检方下达的“叶检不捕【2001】33号”“叶检不捕【2001】34号”《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两份决定书分别针对王某坡、王某辉作出,上面显示,公安机关以涉嫌包庇罪对两人提请逮捕,并非涉嫌故意杀人。检方认为,两人涉嫌包庇的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
王伟向叶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2002年检方作出复查决定书,结论与此前认定并无二致。检方称,该案重大嫌疑人王某跃于案发后去向不明,被害人是否系王某跃所致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复查决定显示,王某坡的供述和相关证人证实,案发时王某坡并不在家,他在外边给王某跃找神婆治病,没有作案时间。“犯罪嫌疑人王某辉供述和相关证人证实,案发时王某辉在家,有作案时间,存在重大嫌疑,但没有证据证实王某辉犯包庇罪”。
随后,两人被取保候审。
日前,叶县人民检察院人士告诉记者,当时公安就该案向他们提交的资料是涉嫌包庇罪,而材料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
叶县公安局则向记者证实,该案的确至今没有结案,王某跃才是涉嫌杀人的嫌疑人。叶县公安局表示,案件发生后王某坡、王某辉、吴某三人先后因涉嫌包庇罪被叶县公安局调查,但王某跃一直在逃,该局遂对王某跃网上追逃,后经侦查人员大量工作仍未发现王某跃的下落,现该局正在全力追捕涉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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