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举枯树被砸死 六方被告赔?还是家长后果自负?
2016-05-26 11:57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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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枯树系孩子从草丛中拖出
法庭上,六方被告均认为自己没有赔偿责任。被告小胡的律师表示,对于锐锐小朋友遭遇的不幸表示同情,但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小胡不是此事的组织者,没有过错。“锐锐作为一个8岁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其监护人的疏忽,且原告方均是打工者,索要的赔偿金过高。”
村委会和园林中心坚定地认为事件的发生和自己没有关系。村委会表示公园土地已经租出去了,交给了镇政府。园林中心则表示,镇政府没有委托园林中心进行管理。公园的管理方究竟是谁,镇政府称公园是政府出资建设,但由于公园不大,现在是镇政府零散地雇人管理。
对于原告提起的诉讼,镇政府认为原告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根据举证归责的规定,原告方无法证明树木是公园管理的。公园附近有个学校正在施工建设,根据几个小孩的笔录,证明树木是从公园草丛中拉出来的,并往公园东侧挪动。如果没有这几个小孩把树木拉出,树木本身不会对在公园玩耍的小孩造成伤害。树木不是小孩死亡的原因,而是本案涉及到的几个小孩玩耍造成的。锐锐的死亡与公园的管理方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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