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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234套限价房竣工待售 向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2013-03-15 09:31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2010年起,莆田开始筹集限价商品住房。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住建局获悉,目前,莆田已在城厢区的坂头、华林经济开发区,荔城区黄石镇,涵江区江口镇,秀屿区笏石镇,仙游县鲤南、鲤北镇共筹集11个限价商品房项目,筹措房源709套,已竣工项目6个,共有234套限价商品房即将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收入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最大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据了解,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政府组织提供或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群体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莆田的限价商品住房以9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高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申请人家庭年收入须低于10万

  记者了解到,莆田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居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群体。

  申请人须具备莆田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本市户籍,新迁入莆田者必须取得莆田户籍满3年以上。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男方必须年满35周岁,女方必须年满33周岁。离异人员需离异两年以上。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家庭,必须是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于10万元。

  另外,在莆田市区域范围内没有房产或有房产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在莆田市区没有房产转让行为的;没有购买公有住房或福利性住房,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条件的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方可作为申请人。

  此外,由莆田市引进的特殊人才,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不受户籍和收入条件的限制。市级(含)以上劳模及省级(含)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英模、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可优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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