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湄洲日报   2020-01-08 14:58

  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志鹏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莆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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