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湄洲日报   2020-01-08 14:57

  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阮军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力实施、有效推进,在推动莆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莆田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汇聚力量,接续奋斗,砥砺奋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担当、地方立法有新成果、依法监督有新作为、代表工作有新活力、自身建设有新成效,全面提升莆田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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