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赴台旅游再次签注 立等可取

湄洲日报   2017-08-07 11:28

  记者了解到,8月3日起,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正式启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赴台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今后,市民只需带上该通行证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即可在自助签注机上一次性完成签注受理、审批、缴费、制证、发证的全部流程(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办理时长由6个工作日缩短到3分钟,实现即办即拿,立等可取。目前,这项立等可取业务只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各县区公安局出入境办理点尚未开通此项业务。

  这是继今年4月7日莆田正式启动电子港澳通行证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后的又一项便民举措。此次启动赴台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是应广大市民需求,并经福建省公安厅同意,延续“简单、快捷、方便”的办证体验。(记者 林嫔 通讯员 周彩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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