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2021-08-05 16:44

  近日,实验区印发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实验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牢牢守住森林生态底线,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方案》指出,到2021年底,全面制定实验区、片区管理局、村居三级林长制及林长制联席会议、信息公开、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到2025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力争保持在35.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50万立方米,力争森林质量持续提升,森林综合保护及生态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到2035年,力争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55万立方米。

  《方案》还明确推行林长制主要任务为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开展造林绿化、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强信息基础管理建设、强化林业社会宣传。

  “‘林’是主题,‘长’是关键,‘制’是核心,推行林长制的目的是要保护森林资源。”实验区资源生态局林业管理处副处长黄振超表示,各级党委政府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主体,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由林业部门层面上升到党委政府层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并形成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平潭实际,制定建立五项配套制度,同时,将根据全区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黄振超说。(融媒体记者 林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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