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台政策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最高奖励可达3千万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2021-08-04 15:59

  3日,记者从实验区旅游文体局获悉,《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鼓励扶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即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促进实验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把平潭打造成国际知名的海岛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年接待游客规模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5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左右,群众的旅游体验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意见》主要围绕优格局、造项目、育业态、强主体、促消费、国际化、岚台合、强保障8个方面,提出35条实施措施。

  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建翔告诉记者,《意见》在用地、用林、用海及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以建设旅游设施为例,《意见》提出,经片区管理局审核后,即可在不改变原有土地现状下,建设木栈道、装配式装置等旅游项目。”陈建翔还表示,实验区将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属于区级以上重点支持的旅游产业项目、重点旅游企业,将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理、专人对接”的行政审批服务。

  《措施》在实验区原有旅游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升,着重在高端化、普惠化、特色化三个方面做出支持。一是高端化,对打造国际、国家精品旅游产业的给予重奖,对获评的五星级酒店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新获评的国家5A级景区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力度为全省最大。二是精准化,在原先政策执行的基础上给予更新提升,例如:在引客入岚、鼓励举办旅游活动等分项政策方面按淡季、旺季、黄金季给予分档奖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精准。三是特色化,对旅游新兴业态如旅拍、研学游给予支持,并立足于平潭对台先试先行地位,突出对台旅游产业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加大了对举办体育品牌赛事、发展医疗康养游、发展研学寻知游、乡村体验游、旅拍服务游等实验区旅游创新业态的鼓励和扶持力度。“新业态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我们正在探索扶植这些创新业态,比如旅拍服务游的奖补,这是之前没有的。我们希望通过奖补措施,能够把旅拍、蜜月婚拍等产业慢慢培育起来,形成产业链。”陈建翔说。

  鼓励发展旅拍服务游,《措施》对招引岛外游客住宿1晚及以上(淡季住宿标准不低于120元/晚/人;旺季、黄金季住宿标准不低于300元/晚/人),且年度招引游客人数排名前10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年度累计招引1000人(含)以上、2000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的旅拍企业,分别按照5万元/家、10万元/家、3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旅拍企业与经认定的区内影视基地开展合作,且招引人数占当年度申请招引奖补人数30%以上的,按当年度因租用区内影视基地产生的场地使用费再给予60%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融媒体记者 林彤欣)

  做强旅游主体

  •对投资五星级及以上酒店的,按评星顺序、品牌等级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民宿连片开发及创优评牌的,按其数量及品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评为国家5A级景区获给予1000万元重奖。

  鼓励培养旅游人才

  •对中、高、特级导游在岚执业满60天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0.5-2万元的奖励支持。

  •对取得旅游服务性专业学历,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全职在岚旅游企业就业满一年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开拓旅游市场

  •以活动营销带动旅游人气,对举办节庆活动的,按投资额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举办体育赛事的,按省级、国家级、国际级三个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龙头企业及双一流高校在宣传片或新品发布会使用平潭元素,并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每年邀请境外客源来岚旅游的前三名旅行社,给予一次性10-15万元的奖励。

  两岸旅游融合发展

  •台湾导游在平潭执业超过30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给予2-5万元不等的奖励。

  获得甲级、丙级、乙级、岚宿之星的台湾民宿,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亮点回眸
  • 三明市再添两条省级“最美乡村‘福’路”
  • 三明市114个项目获国债资金支持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