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15个区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正式印发
4月29日,随着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和旅游文化服务中心的“三定”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实验区15个区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全部出炉。
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机构编制处熊志华介绍,15个区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正式出台,对各区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以及内设机构设置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后,更加突出事业单位的公益和服务属性,强化事业单位的服务保障功能,并将原本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进行了剥离,例如,将原本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的事业单位登记职责剥离,交由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承担。
去年8月,实验区进行了“史上力度最大”的机构改革,对区直党政机构进行重新设置,将区直党政机构精简为16个;新成立四个片区管理局,探索创新实验区基层管理体制;将122个区直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整合,重新组建15个区属事业单位等,全面深化机构改革,深入简政放权。
熊志华介绍,实验区的本轮改革,主要包含党政、片区、事业单位以及综合执法等四个方面主要内容,15个区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的正式印发,标志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也标志着实验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四分之三。目前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在推进。
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曾海方介绍,15个区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的正式印发,明晰了区直党政机构与区属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也为区属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区直党政机构与区属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体制和衔接机制,以更好地发挥区属事业单位服务保障全区的作用。
“尘埃落定,正式印发的三定方案明晰了职责,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可以撸起袖子加油干了。”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林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