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区召开党工委2020年第16次委员会议
4月28日,实验区党工委书记陈善光主持召开实验区党工委2020年第16次委员会议暨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等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实验区脱贫攻坚工作。
会议要求,实验区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与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从严从实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持续精准发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完善脱贫监测预警机制,推进扶贫工作、民政兜底、乡村振兴无缝对接;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监督不松劲,特别要发挥乡村振兴指导员作用,确保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十条措施》(简称“十条措施”)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十条措施”从适当发放各项补助、精简村居公共事务、科学安排调休、注重人才选拔等多方面对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关心保障;“若干措施”从金融支持、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用地优待等九方面,为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和交通传统行业提供支持。
会议强调,要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防控机制,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无症状感染者筛查;要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为居民出行、返岗复工提供便捷服务;要严格海上入境管控,确保不让一人、一船从实验区海域非法入境;要做好学校复工工作,以切实有效的防控举措迎接新一波复学;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应对旅游高峰的疫情防控准备,统筹抓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商业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将从支持商贸企业壮大经济规模、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推动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投放消费券等多方面促进消费,确保疫情期间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实验区领导林文耀、林共妙、许永西、欧阳晓波、吴礼源、蔡福勇、许标旗,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