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6所学校试点开启校内课后服务
平潭时报 2020-04-28 10:19
近日,记者从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获悉,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和实验区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实验区拟选平潭第一中学、平潭城关中学、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实验小学、城中小学和澳前中心小学共6所公办中小学先行试点。
《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应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同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起至18:00前(夏令时延迟至18:30)两个时段,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
《意见》规定,以学校教师为主,组织开展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按照非营利的原则统一向学生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参考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以内(含100元),按学期收取、按学期结算,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
对此《意见》,不少家长表示,相比校外的托管,由学校提供的校内课后服务更令他们放心,而且费用也便宜了不少。
据了解,此《意见》旨在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子女接送难、课业辅导难、课后引导看管难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全面提升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