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人,举报非法使用未经检验的场车可奖励1000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4-28 09:48

  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未经检验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行为,4月26日,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决定对非法使用未经检验的场车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通告全文如下:

一、举报对象

  存在非法使用未经检验场车的生产经营单位。

  场车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界定,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叉车、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2315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区市场监管局举报平潭行政区域内非法使用未经检验场车违法线索。

三、举报处理

  对查实的举报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举报奖励

  对提供涉及非法使用未经检验场车的行为线索,一经查实,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举报受理登记时间顺序,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1000元。

五、有关要求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举报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利。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将严肃问责。

  本通告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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