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圆台胞创业空间梦:提供场所资金支持
作为台胞创业就业的热土,有越来越多的台胞来到平潭,平潭台湾创业园和台湾小镇更是两岸青年创业就业的聚集地。截至目前,平潭台湾小镇已出租面积4万平方米,签约入驻企业227家;台湾创业园已出租面积约10.5万平方米,累计签约入驻单位480家,其中台资企业220家,园区内创业就业台胞共367人。
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场地的开支必然占据了较大的成本比例,在平潭,就不用太担心啦!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岚台胞,还能享受场地、厂房、门面等必要场所资金支持,让创业者不再望而却步。
【相关政策】
《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台胞来岚就业创业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第三条
为台胞在岚创业提供场地、厂房、门面等必要场所支持。台胞投资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连续纳税申报6个月以上的给予租金补贴:对个体工商户,给予50平方米以内80%的租金补贴(年补贴额最高3万元);对小微企业,给予200平方米以内80%的租金补贴(年补贴额最高6万元),上述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1申报对象
自2019年9月6日起在实验区注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申报条件
①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台胞;
②小微企业要求台资投资额占比在50%以上,正常经营满1年且连续纳税申报6个月以上,有1名以上台湾员工(含本人),在岚工作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③个体工商户要求正常经营满1年且连续纳税申报6个月以上,有1名以上台湾员工(含本人),在岚工作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
A.对个体工商户,给予50平方米以内80%的租金补贴(年补贴额最高3万元)。
B.对小微企业,给予200平方米以内80%的租金补贴(年补贴额最高6万元)。
上述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
②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纳税申报证明材料;
④场地、厂房、门面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⑤台湾员工“台胞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出入境证明等。
注:
●②至⑤项材料一式两份;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材料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核对章,或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附上经办人签名和申请日期。
5申报程序
①申报单位向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奖补窗口提出申请,初审后报实验区台湾工作部;
②实验区台湾工作部实地复核,并提出奖补意见。
6资金拨付
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根据实验区台湾工作部奖补意见拨付补贴资金。
办理窗口: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将补窗口申请
办理地址: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三层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公交路线:乘坐2、3、7、8、9、K1路公交车,“区管委会”站下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收费标准:无需收费
咨询电话:0591-23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