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首获省级正向激励奖励资金300万元

平潭时报   2019-12-03 16:03

  日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下达了2018年省服务业发展正向激励奖励资金,平潭因2018年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获得省级正向激励奖励资金300万元。记者从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处获悉,这是实验区首次获得省级正向激励奖励。

  据悉,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对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贡献等方面位居全省前三的是福州市漳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都获得省级正向激励奖励资金300万元。

  随后,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对2018年推动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单位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对2018年推动发展实验区跨境电商、总部经济、旅游、航运物流、特色金融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实验区经发局(含统计局)、财金局(金融办)、旅游文体局、交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海关、交通集团、旅游集团等9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省级正向激励奖励资金300万元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单位,用于支持实验区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陈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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