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印发《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配套措施》

平潭时报   2018-10-29 15:05

  近日,我区印发《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配套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口岸办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18条措施和省口岸办关于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优化通关流程,实现企业减负增效。

  《措施》对平潭海关、平潭边检站、平潭海事局、平潭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企业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配套措施方面,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措施》要求,平潭海关要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将检验检疫作业融入一体化整体框架和流程,整合优化通关作业流程,减少现场非必要的操作作业,全面取消“入境/出境货物通关单”,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录入报关报检数据。

  同时,平潭海关要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支持新兴业态发展,落实《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加大系统集成创新,研究建设跨境电子商务O2O人脸识别系统,适当降低跨境电商和海运快件等新兴业态布控率。

  平潭边检站则要简化查验流程,方便船舶往来。对台湾籍“丽娜轮”靠港期间进行一次出入境船舶检查,减少查验环节,缩短船舶等候时间;对平潭境内建造的外国籍船舶首次出境或船舶交易或更换国籍的,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靠前服务管理。

  《措施》还提出推行“两个共同、三个前移”的货物查验模式。开通两岸“进出口鲜活产品绿色通道”,优先验放载有水果、蔬菜、海鲜等鲜活产品,做到随到随检,实现果蔬等鲜活产品进出口“口岸零等待”。坚持“两个共同、三个前移”解决货物口岸查验单位重复查验问题,通过提前验放、简化程序确保活鲜产品的快捷通关。

  《措施》要求,平潭海事局要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申报人足不出户在线完成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报全部流程。在船长提交安全承诺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允许对台直航船舶进出港时免引航员、免拖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扩大“多证合一”登记范畴,联合区行政审批局探索“多证合一”工作,在实施企业“十九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和企业登记信息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并实时推送到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基础下的“三十一证合一”。

  相关企业公司要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建设,提高备案通过率,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并组织企业进行座谈,就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执行并适时修定出台相关进出口贸易优惠政策,根据业务量实行分阶梯性优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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