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怎么规定
近日,网友Shine在中国平潭微信后台留言:我和朋友最近办了家工厂,请问什么时候交增值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来来来~往下看你就知道啦~
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因此,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政策帮你问”小分队咨询了区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得到了详细的解答。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于小规模纳税人和有特殊规定的纳税人。营改增后福建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按季申报。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注意:
纳税申报期一般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若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天数顺延。
纳税人可以登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看征期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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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纳税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表单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2 份;
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 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0.《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其中 4-9 项,若企业当期未发生该业务则不需要报送。
二、其他资料
1. 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3.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 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 清单;
7.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提示: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的,不需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但需要自行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根据自已经营业务实际选择需要申报提交的资料,并在报表上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