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启动 平潭11月9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

平潭时报   2017-11-01 10:32

  近日,记者从平潭区教育局获悉,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申请人员需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能补报。

  据了解,此次申报对象为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今年秋季认定无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另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中国公民,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认定对象的申请人,其网报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应选择“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同时,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需于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前往区教师进修学校内教育职改办公室(四楼)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而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注: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收件)。(记者 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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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于自通知发布之日至11月8日期间自行前往平潭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体检,并随带身份证和一寸照片,到平潭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大厅领取体检表,同时向平潭县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缴费且进行体检。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对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过程及结果可在申请人个人网上申报信息中查看,请及时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留言信息,认定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而经认定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要代领的请代领人提供本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0591-24333430(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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