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第二部分 考试与考查
一、考试、考查科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号)要求,2019年省级统考9门文化学科统考科目全部选用全省统一使用的A卷,实行闭卷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7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2个学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体育学科考试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教综〔2013〕35号)文件执行,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
2.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顺序
2019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21日~23日举行,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3.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时间各安排10分钟,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查时间由各县(市、区)负责安排。
三、考点设置
中考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确定安排,配备英语听力播音系统。考试全过程实行适时监控并录像。考点须设立在镇(乡)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
中考相关考务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考生家长要督促、指导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统一管理,不得将手机、手表、计算器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第三部分 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
1.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11日上午8时~17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受理。
2.高中录取结束后,个别放弃高中录取的考生,须向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或教育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考生在7月中下旬可补报中等职业类学校志愿(含五年制高职)。补报志愿的考生信息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或教育考试中心收集录入,并在中职招生集中录取工作前送达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备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志愿设置
1.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本县(市、区)一中或具有定向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第三志愿至第八志愿填报本县(市、区)其他高中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学校。
2.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体育、音乐和美术)设四个志愿。
3.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技工学校)设三个志愿。
三、注意事项
1.2019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中职志愿两类进行填报。参加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高中学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录取。
2.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应做好志愿填报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招生政策调整后考生志愿填报平稳、有序。
3.凡报考需面试的第二批或第三批职业类院校和专业,应选择填报在职业院校对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4.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选择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第四部分 面试与体检
一、凡报考需面试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二、凡报考招生计划中有注明需体检的学校、专业应根据当地招生办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各县(市、区)招生办或教育考试中心应将考生体检表收集并于6月30日前上交南平市教育考试中心。
第五部分 政策照顾
一、下列应届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初中阶段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初中阶段获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三等奖者
(从2020年起,中招录取时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二、下列应届考生享受3分照顾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
三、下列应届考生享受6分照顾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台商子女(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地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3.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事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