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金文的职务请求

闽北日报   2017-11-22 10:29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金文辞去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1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规定,鉴于工作变动,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金文辞去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并由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福州港商品汽车滚装出口实现跨越式增长
  • 破挺举、总成绩世界纪录!闽将廖桂芳斩获20
  • 史文斌同志任职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