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众阻挠民生工程 触犯刑律南平有八人获刑
闽北日报 2017-07-03 08:48
为牟取私利,采砂场老板无证采砂,其后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他频频纠众阻挠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施工。经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7日,法院以非法采矿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两罪并罚分别判处刘某云、刘某荣、刘某功、黄某盛等四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四年,并处四至十万元罚金;以破坏非法采矿罪判处谢某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判处邢某亮等三人管制二年。
2011年刘某云与刘某荣、谢某金等五人合伙在顺昌张坑经营一砂场。2014年3月31日,顺昌县水利局颁发给该砂场的采砂许可证到期。此后,刘某云等人未向水利部门书面申请办理采砂许可证,在该砂场未取得新的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仍擅自大量采砂,至案发共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584562元。
2014年12月,南平市人民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顺昌县华阳山大桥在该砂场上游动工兴建。为达到向政府索要高额赔偿款的目的,2015年1月至当年8月间,刘某云纠集刘某荣、刘某功、邢某亮等人先后六次到施工现场以大桥架设桥墩便道影响其砂场采砂为由,阻挠大桥施工。为防止警察抓人,刘某云甚至还多次让自己80多岁的老母亲到现场参与阻挠工程施工。由于刘某云一伙的阻挠,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施工方重大损失。
2015年8、9月间,刘某云、刘某荣等七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谢某金则主动投案自首。(陈志民 黄丽萍 吴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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