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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严惩毒品犯罪 重刑率达25.20%

2015-06-18 16:03 来源:宁德网 0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前夕,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扩大毒品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17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4年以来宁德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据悉,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宁德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75件544人,审结334件4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含死缓)的犯罪分子共计95人,重刑率达25.20%,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16.63个百分点。

“零星贩毒”占比高

“大量贩毒”呈增长势头

  据介绍,当前,我市毒品犯罪呈现“制、贩、吸”并存态势,涉毒犯罪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突显,2014年中院审理的一审贩毒案件16件,比2013年增长了33.3%,禁毒斗争的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其中,毒品犯罪以“零星贩毒”为主,贩毒数量在0.5至1克的案件占贩毒案件的比例较高,与此同时,在高额利益的驱动下,“大量贩毒”也出现增长势头。如2014年中院审结的被告人黄某山、许某勤龙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中,涉案甲基苯丙胺(冰毒)多达22863克。

  同时,就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来看,涉案毒品绝大部分是冰毒,且贩毒主体呈现裙带化关系,被告人之间多为朋友、情人关系或亲属关系,如一起贩毒案中涉及的21名被告人中,多名被告人之间为夫妻、兄妹等关系。而一些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受毒品犯罪高利润及毒瘾难以戒除等原因,容易重操旧业,该类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打击难度较大。

青少年涉毒问题严重

单亲子女成主要来源

  此外,发布会上还谈到青少年涉毒问题日益严重。对此,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振朝分析,由于许多青少年对毒品的成瘾性和严重后果缺乏了解,毒品贩子故意引诱这些社会经验少、辨别能力差的青少年吸毒,并利用他们走私贩运毒品,使这些青少年不仅成为毒品犯罪的受害者,也成为了毒品犯罪的“害人者”。同时,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缺乏,社区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一些单亲家庭的子女得不到亲情和社会的关爱,过早流落社会,也成为涉毒青少年群落的主要来源。

  黄振朝表示,在审理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时,法院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依法根据相关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量刑,做到宽严相济,并实现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无缝衔接。而对于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法院也将依法从重处罚。

毒品犯罪案审理难度增大

法院不断增强打击力度

  同时,当前贩毒犯罪分子跨省、跨市贩毒现象也日益突出,团伙犯罪普遍高发,犯罪分子作案隐蔽性越来越强。“查办毒品案件时,很多时候当场抓获多少就只能定多少,既找不到毒品源头也查不出贩毒对象,给毒品案件的定性和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黄振朝坦言,不少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想方设法逃避罪责,致使毒品犯罪案件审理难度增大。

  根据近年来我市毒品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全市法院坚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在规范化量刑基础上,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予以重点打击,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价值评判功能和引导功能。此外,全市法院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宣教,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拒毒、防毒意识,既有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预防犯罪,扩大毒品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记者 夏岩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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