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餐饮单位拒绝“霸王条款” 部分企业“假承诺”
2014-08-26 09:10 来源:闽东日报
0
拒绝“霸王条款”
倡导齐抓共管
今年5月15日,市消委会授予全市84家餐饮单位“拒绝霸王条款示范单位”的称号,并向全市餐饮单位发出倡议书。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倡议活动3个月以来,他们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目前针对餐饮企业的各种“霸王条款”整治工作已初步取得一定的效果,尤其是适合大众消费的平价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包厢费、开瓶费的少了,消费者自带酒水、自主消费的现象多了。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霸王条款”长期存在,短时间内彻底清除,很难实现。不排除一些星级酒店、承办宴席的大型酒店仍然存在收取服务费、开瓶费的现象,这种现象应当引起酒店负责人的重视,也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今后,市消委会将联合有关行政部门继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也提倡全市的餐饮单位都加入倡导科学文明消费、拒绝餐饮霸王条款的活动,为我市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别把公开承诺当“玩笑话”
今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要对餐饮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坚决说“不”,我市84家餐饮单位也曾公开承诺拒绝“霸王条款”。那么,既然公开承诺了,就必须说到做到,否则不就砸了自家招牌。
不论是平民餐馆,还是高档酒店,把“信”作为经商之道,才能“带来更多的回头客,生意才能更红火”。餐饮企业不能当着管理部门的面把“公开承诺”做得漂漂亮亮,当着消费者的面把“公开承诺”当成一个招揽生意的“幌子”,并以一句铿锵有力的“这是酒店历来就有的规定,从未变过”一语带过。
不论是部门明察,还是记者暗访,既不是目的,更不是故意“找茬”。既然餐饮消费“霸王条款”已成明文禁令,我们的出发点最终还是落在消费者的身上。因为,今天你以“霸王条款”称霸;明天,你也很可能是餐桌上其中一个被“称霸”的受害者。(记者 郑振忠)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