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邻里起纠纷 八旬老汉竟打折对方左腓骨头获刑
2014-03-28 17:24 来源:宁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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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起纷争,八旬老汉竟打折了对方左腓骨头。这是近日福安法院宣判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威猛”老汉,着实令人惊讶,但等待他的终是法律庄严的审判。
据悉,被告人刘老汉出生于1933年,今年已81岁高龄。去年9月,在修缮其祖坟时,因坟地与相邻被害人钟某某所属土地存在纠纷,双方发生争执。刘老汉遂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击打对方左小腿,致其左腓骨头骨折。经福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钟某某伤情属轻伤。案发后,自知理亏的刘老汉守在现场等待民警前来,并在事后与被害人钟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对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元。
福安法院审理认为,刘老汉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同时,刘老汉犯罪时已高龄,且其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对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刘老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远亲不如近邻”,主审该案的李法官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邻里间遇到矛盾纠纷时,切记宽容为上,及时沟通,彼此礼让,消除矛盾,齐心构建和谐邻里关系。(记者 王志凌 通讯员 钟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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