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纪委聚焦“微腐败”严拍身边“蝇”

闽东日报   2017-03-08 17:54

  年初,宁德市纪委连续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同步曝光了三期7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涉案8人被查处,持续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产生了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助推全面脱贫攻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相对于“大腐败”而言,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涉案金额不大,但腐败就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社会影响恶劣,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必须严肃查处。去年以来,全市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9条,已核查175条,立案57件,党政纪处分71人;给予诫勉谈话、廉政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56人,问责31人,公开通报了33期75起114人的典型案例。

  优亲厚友,村主任给母亲办低保自酿祸

  案例摘要:2012年,古田县大桥镇梅坪村村民主任雷德现明知其母亲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却利用职便,使其母亲享受低保政策。2015年10月,开展2016年度大桥镇城乡低保年度动态调整申报工作中,雷德现继续将其母亲列入低保对象。

  2016年2月25日,古田县纪委接群众来信反映大桥镇梅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雷德现办理低保优亲厚友,给自己母亲办理低保等问题,立即组织人员对其展开调查。

  经查,雷德现五个兄弟姊妹经济收入均高于低收入保障水平。身为村主任的雷德现,从事安装模板等工作,收入尚可。2012年10月,雷德现明知其母亲不符合入保条件,却利用职务便利,以母亲患有疾病、家庭困难为由办理低保,使其母亲从2013年1月起享受低保补助。2015年10月,大桥镇政府按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城乡低保年度动态调整工作,雷德现仍将其母亲列入低保补助对象。

  2016年9月12日,古田县纪委给予雷德现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8月,因其他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母亲农村低保名额已被县民政部门清退。

  “雷德现身为基层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并在全省扶贫专项治理启动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以公权谋私利,社会影响恶劣,必须受到严惩。”古田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截留挪用,村支书啃食补偿金食恶果

  案例摘要:2012年至2014年间,福安市林业局共拨付潭头镇半坑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12万元。      (下转A2版)  (上接A1版)吴祚付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职便,将补偿金挪用于个人经营木材生意、帮助儿子偿还贷款及家庭日常开支等。

  “邻近的陈家山、西洋村的人都领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了,我们村为什么没有?”半坑村村民李某不解地问。今年,潭头镇纪委强化落实两个责任,采取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等形式,摸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在与群众面对面交谈中发现了问题线索。

  经镇纪委调查,半坑村党支部书记吴祚付挪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属实。

  “当时把72户村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让吴祚付保管是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吴祚付是老支书了,在村里很有威望,深得村民的信任,真没想到他会做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事。”半坑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说。

  在纪律面前,吴祚付对挪用公款一事供认不讳。“村民相信我,才把补偿金交给我保管,我不该动歪脑筋挪用公款的……”日前,吴祚付每提起这事,一脸的悔恨。

  2016年8月11日,福安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祚付开除党籍处分,全额追回挪用款项,有关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村基层干部官职不大权力大,“蝇贪”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让老百姓有“切肤之痛”。要对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切实履职尽责,把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一经发现,必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雁过拔毛,村干部骗取扶贫款被查处

  案例摘要:2012年至2015年,蕉城区三都镇青澳村村干部江为祥等人在协助镇政府开展“造福工程”项目中,抽取受补助户补助款共计8.2万元,作为村委会账外开支,其中4.18万元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江为祥还利用职便,通过虚增开支、虚构工作事由领取补贴等形式套取20350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

  2012年至2015年2月,江为祥与村党支部书记江雪钗、村干部江送春、翁义标等四人,在协助三都镇政府开展“造福工程偏远自然村搬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及“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项目过程中,以办公经费为名,向造福工程补助对象收取3.5万元,向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对象收取了4.7万元,合计8.2万元。

  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据查,区政府对有关扶贫项目进行补助的文件下发后,江为祥并未将上级精神向村民传达,而是告诉一些村民可以为他们争取到一笔补助款。所以当江为祥开口索要所谓“办公经费”时,领到补助款的村民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

  更令人气愤的是,江为祥利用管理这笔款项的便利,以重复登记报销误工补贴、虚假开支等手段,套取1.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为疏通关系,伙同江雪钗、江送春等人买了4万余元的土特产送礼跑关系;以重复报账、虚构差旅事实等手段骗取村账差旅补贴5348元。为了不被村民发现,江为祥特意安排江送春伪造了造福工程开支情况。

  就这样,江为祥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村党支部书记为什么每次都没有制止?区纪委调查人员表示,“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江雪钗思想观念陈旧、纪律意识淡薄,认为想要办成事就得去送礼,所以在江为祥从村民手里骗取扶贫资金时不仅没有去阻止,反而被他牵着鼻子走。”

  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为祥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江雪钗和江送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翁义标党内警告处分。江为祥辞去村委会主任一职,相关违规款项也已退回。

  雷德现优亲厚友,给母亲办低保;吴祚付截留挪用,啃食群众生态补偿金等典型案例只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一个缩影……近30年来,宁德树立“弱鸟先飞”意识、坚持“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工作作风,创造了摆脱贫困的“宁德模式”。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融入,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扶贫攻坚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撸起袖子加油干”,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主动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之以恒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扶贫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就同步跟进到哪里;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的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让群众感受反腐倡廉成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宁纪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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