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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日报》广告公开招标 代理经营期为两年

2015-11-09 15:37 来源:闽东日报 0

  为了进一步挖掘中共宁德市委机关报《闽东日报》的独特资源,提升品牌影响力,壮大经营实力, 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至2017年《闽东日报》广告实行代理经营,现拟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标资格

  参加本次广告经营代理的投标者必须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有三年以上广告经营资质,并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二、代理经营期限

  本次广告代理经营期为两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若2016年经营公司未能完成目标任务,报社有权中止合同。

  三、代理经营范围

  代理《闽东日报》广告。

  四、竞投标保证金

  投标者在报名时必须向报社缴纳广告竞投保证金10万元。

  五、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 11月 13日下午5时止。

  六、报名地点:宁德市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六楼办公室,详情咨询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593-2805135;13860337761。

  闽东日报社 

  2015年11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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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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