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将于三月底前基本完成
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加快转企改制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
对于中央或省、市已明确要转企改制、目前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用科研机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进改革。
对于分类中界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转为企业。转企改制的单位要按照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探索管办分离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其中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是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对于此类单位,应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基础上,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并规范备案程序。逐步取消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其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分类人事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设岗,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的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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