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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还要缴交各种费用 龙岩房主质疑收取合理性

2014-02-13 11:19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买到的新房子就快要交房了,可是邓先生此时却没有想象中的高兴。日前,他向本报记者反映,其交房通知书上写着要他交房时再缴交各种费用,很多收费他都不明白,这让他怎么高兴得起来:“为什么交房还要交这些费用?这些费用合不合理?”

  邓先生所购的房子位于龙腾北路一住宅小区,去年12月30日交房通知书通知他可以在今年1月5日办理交房手续,但是交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还要收取预告登记费、水电周转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等。“听说过房产登记费就没听过有住宅预告登记费,而且住宅跟停车位这项收费各80元。而水电周转金也要500元!”邓先生说,他质疑收取这些费用是否合理。

  对交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收取哪些费用,家住溪南路的刘女士也表示怀疑。刘女士在登高东路买了房子,在去年12月20日交房,但是要交房时她被告知需要多交各种登记费用,这其中包括有线电视开户费、水电代垫费,物业上要预交城市垃圾处理费、垃圾清运费、公摊水电周转金等等。“我那房子根本就不用有线电视,为什么还要收开户费?水电代垫费又有哪些规定?”她说,“还有公共维修资金标准是怎样的?为什么要买受人自己预先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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