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千万存款 女“会首”获刑四年半
2016-05-12 10:32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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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谢某发起五盘民间标会,吸纳资金千万元,不料,部分中标会员随后不交本金和利息,造成谢某资金链断裂,致20余名会员损失共计262.26万元。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间,被告人谢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互助会”的名义,通过亲友“口口相传”等方式,在长汀县城先后组织5盘民间标会。作为“会首”,谢某取得其他会员缴纳的首期会金,不需要支付“会息”,次期起由会员以暗标“会息”的方式转会,标息最高者中标,从谢某处取得会金和会员缴纳的高额“会息”。不料,到2014年4月,谢某因运营不当,无法继续向中标会员足额支付会款,导致所起的5盘标会被迫解散。
经查,谢某通过该5盘民间标会,非法吸收70余名社会不特定人员的存款共计1193.5万元,造成20余名会员损失共计262.26万元。2014年5月30日,谢某因无法支付会款而外逃,同年7月28日,谢某主动到长汀县公安局投案,基本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通讯员 罗礼发 兰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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