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刚需购房享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 延续至明年6月
2014年9月10日起,龙岩市开始实施刚需购房“即征即奖”优惠政策,实行期限一年。这曾给龙岩的楼市注入强心剂;2015年9月9日,该政策到期,之后没了后续。从开发商、中介到购房者,甚是相关房产部门都发出呼声,希望政策能够延续。
2015年12月中旬,在众多呼声中,该优惠政策“不负众望”,12月28日,记者获悉,市财政、市住建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宣布:继续实施刚需购房契税优惠政策至2016年6月30日。
申请契税优惠条件更加明晰
该政策延续,旨在于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政策仅在新罗区范围内继续执行。
政策明确规定,购房人拥有中国户籍,购房人家庭本次购房为购买首套一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条件规定,购房人家庭成员在本次购房前无一手住房、二手住房、房改房、集资房、自建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任何住房登记记录,房屋登记机构根据龙岩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经审核后为准;购房人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房人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及其父母;普通商品住房指容积率在1.0和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
“即征即奖”优惠政策的期限和标准
据悉,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时间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以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申请人可在本政策执行期间内申请契税“即征即奖”,但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8月31日,逾期者视同放弃。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标准,以纳税人实际缴纳契税总额为限。
在今年9月10日以后至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公布时间以前的空档期购房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吗?市住建部门负责人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所以,符合条件的亲们可以进行申请咯!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新罗区符合条件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所需的奖励资金,按市(区)财政体制,由市(区)财政各分担50%。市财政局先行拨付资金,新罗区财政局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承担部分通过财政上下级结算办理。兑现契税“即征即奖”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给房屋登记机构,再由房屋登记机构及相关规定给予兑付。
申请契税“即征即奖”的程序
申请人持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未成年家庭成员凭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婚姻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等材料,至房屋登记机构开具《购房人家庭住房证明(适用于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
申请人购房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纳契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人家庭住房证明(适用于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原件一份,并由本人填写《龙岩市契税“即征即奖”申请表》一份。经房屋登记机构和市住建局审核汇总后分批报市财政局审批。
若申请人在契税“即征即奖”申请后退房怎么办?据介绍,已拨付契税“即征即奖”资金的,申请人应先退回契税“即征即奖”资金后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申请退税;未拨付契税“即征即奖”资金的,应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申请退税后向市住建局申请停止办理契税“即征即奖”。否则不予办理退房退税手续。(记者 傅晓君 通讯员 兰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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