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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12-31 11:41 来源:闽西新闻网 0

  12月30日,龙岩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新罗区农业局违规借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问题。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新罗区农业局长期违规向某公司借用车辆;2012年9月至2015年10月,新罗区农业局违规向一线检疫人员发放夜班补贴、节假日补贴和兽医卫生津贴。2015年11月18日,新罗区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农业局综合股副股长(主持工作)高海滨党内警告处分,追究区农业局局长陈超雄的主体责任和派驻区农业局纪检组长罗金鸿的监督责任,分别给予陈超雄、罗金鸿党内警告处分。

   2.永定区住建局城市规划股负责人张建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春节前,张建强在担任县住建局城市规划股副股长期间,先后3次违规收受他人经手转交的某测绘公司送予的补贴款共计0.9万元。同时,张建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11月2日,永定区监察局给予张建强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武平县下坝乡大成村党支部书记刘友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刘友良于2014年7月30日晚上和2014年11月19日中午共两次在下坝乡闽粤风情农家乐私人接待朋友,分别消费997元和855元。事后,刘友良将两次个人接待费用合计1852元交给村级财务结账报销。2015年12月10日,武平县下坝乡纪委给予刘友良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已报支的个人招待费1852元。

   4.连城县揭乐乡揭乐中学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问题。2015年4月20日晚,揭乐中学开完毕业班教师会后,校长江昕交代总务主任邹善林安排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毕业班教师等10余人到连城天籁村娱乐城唱歌。为规避检查,邹善林虚开餐费发票759元以学校公款报销。2015年11月9日,连城县揭乐乡纪委分别给予江昕、邹善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江昕退回已报支的费用759元。(通讯员 严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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