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福州一男子亡故 妻子和公婆签协议分割丈夫遗产打官司

2014-01-02 10:03 来源:福州晚报 0

  胡女士和公公婆婆达成协议,亡夫吴先生的房产归她所有。后双方又因遗产的分配问题起纠纷,对簿公堂。近日,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这份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无效。

妻子和公婆签协议分割丈夫遗产

  家住仓山的胡女士和吴先生结婚多年,两人育有一女小花(化名)。2010年底,吴先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他生前有购买人身保险,他父母、胡女士和小花作为受益人,共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胡女士代领了总额为50万元的保险金。

  此后,吴先生的父母和胡女士签订了《丧后财产分割合约》,约定他们应协助胡女士将吴先生位于仓山区的房屋过户到她名下。在这之后,胡女士应交付给他们25万元的保险金。

  协议签订后,因为种种原因,房子一直未能过户,胡女士因此不肯把保险赔偿金交给吴先生的父母。双方为此打起官司。

损害死者女儿利益法院认为协议无效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现被保险人吴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父母、胡女士、小花等4人,因此每名继承人对该笔保险金50万元均享有25%的继承份额,属于吴先生父母的保险金为25万元。他们要求胡女士交付保险金25万元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长乐女17岁被拐卖其夫自杀 做环卫工收养1名女孩
下一条:福州千人元旦游闽江 13℃的江水中劈波斩浪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