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雷霆治爆”行动 群众举报最高可奖励2万
11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两节”、“两会”的临近,为进一步维护我市良好社会治安秩序,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福州警方决定从即日起到2014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雷霆治爆”专项行动,集中铲除涉爆物品(含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持续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主要针对民爆物品开展“地毯式”收缴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民爆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爆索、黑火药等),以及群众在节庆活动时使用的各类烟花爆竹。行动以“不流失、不炸响”为总目标,通过主动预警防范、主动清查收缴、主动打击整治、主动规范管理等积极措施,力争实现人民群众涉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公安机关管控能力明显提升,非法爆炸物品明显减少,爆炸犯罪案件明显下降。行动分全面排查、严厉治爆以及检查总结这三阶段实施。
即日起至12月20日,福州警方将在全市城镇、村居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收缴,全面摸清辖区内可能私制、私存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部位和人员,强化各交通卡口检查力度,让非法爆炸物品无处藏匿。属地派出所与辖区所有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推行法人承诺制,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严厉治爆阶段将于12月21日至2014年2月15日期间展开。福州警方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广泛收集、认真核查涉爆线索,坚持主动出击,以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多警种合成作战,大力度破案攻坚和逃犯缉捕,着力查清涉案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技术、原材料、设备及爆炸物品来源,全环节遏制震慑,确保实现对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确打击。最后,福州警方还将认真搜集专项行动工作战果,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创新管理方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行动期间,福州警方将重点组织“两次行动”,首先以民爆物品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和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刚竣工工地、关闭矿点等部位为重点,集中开展为期10天的非法民爆物品统一清查收缴行动。此外,警方将以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出入我市主要通道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为期7天的烟花爆竹统一清查收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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