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寄放酒过期会作废 揭寄酒中的潜规则
2013-10-22 11:32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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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这是霸王条款酒重回主人怀抱
与商家协商无果的陈先生向12315投诉。12315调解时,商家认为,在陈先生寄存酒水时,KTV已明确告知寄酒期限了,陈先生当时并未提出反对意见,且在寄酒单上签了字。如今,一个月的寄酒期限已经过了,商家可以自行处理这些啤酒。
但最后在12315调解下,KTV同意陈先生提取之前存放的20瓶啤酒。
鲤城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的工作人员表示,酒水寄存“逾期作废”的规则在一些娱乐场所普遍存在,寄存酒水设置期限,过了期限就没收,其实是一种“霸王条款”。
消费者寄存的酒水是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商家只是提供了代为保管的服务,酒水的所有权仍归消费者所有,财产权也并未发生转移。因此,“逾期作废”的规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消费者在遇到类似的消费纠纷时,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调查】寄酒受访者:潜规则嘛,不给就算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有寄酒经验的人超过半数。寄过酒的受访者中,大多都有酒水过期被商家占了便宜的经历,但无人维权。“这不是娱乐场所的潜规则吗?所以就算了。每天有那么多人寄的酒过期了,又很少听到有人去投诉。毕竟事先已知道商家的寄酒规则,也签了字。”市民黄先生的这种想法很有代表性。
但维权成功的陈先生很不认同这种想法:“这是消费者的权益,希望大家以后遇到寄酒的问题时,不要轻易放弃自己花钱购买的酒水。娱乐场所的酒水价格本来就比外面贵,不管寄放的数量多少,累积起来都是一笔不少的钱。”
酒吧从业者:没开瓶的转卖了开瓶的比较麻烦
记者几经辗转联系到了几位酒吧从业者。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认为,帮客人保存酒水的商家也有难处,当然,这的确也是商家赚钱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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